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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发改投资【2018】3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栋,配套建设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819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控制价:20,165,727.10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0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年9月30 日;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建设地点:恒山区奋斗办新兴委。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栋,配套建设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819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工长/施工员1人(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工长资格证书)、质量员1 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 名(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必须证企、专业相符,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03月-2020年08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记录明细),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上述小班子成员均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小班子所有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获取文件。投标人网上登记获取文件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同时进行。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月21日13时00分至2020年09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3 各投标人须在2020年10月20日09时30分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30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须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工程量清单(TBS 格式)发送至******。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文件、发送文件内容缺失或无法正常读取的,投标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建设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9.3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同时继续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黑龙江建设网)接受行政监管。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 标 人: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康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1901
联 系 人:田万越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