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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银峰西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鸡东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银峰西路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鸡发改发【2016】7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东县惠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5月26日;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总工期219日历天。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元 ;
2.4工程建设地点:鸡东县银峰西路;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2日09时00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09时30 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09时30 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 92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其他
7.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7.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7年4月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企业、法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5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承诺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电话:******
招 标 人:鸡东县惠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鸡东县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